检查者要尊重被检查者的生活态度、世界观、价值观等,以尊重、平等的言语表达(如先作自我介绍,再询问如何称谓被检查者等)和非言语表达(如有一定的目光接触、关注及认真的面部表情等)贯穿检查的始终。在检查开始阶段,检查者需介绍自己的姓名、身份,以及检查目的、流程、需要的时间等,务必向被检查者强调检查的保密性,不会被泄露或被谈笑。同时,不做与检查无关的其他事情,避免让被检查者产生不被尊重的感觉。面对警惕或不合作的患者,检查过程可反复提及保密原则,并适时给予提问的机会。
(二)以被检查者为中心的原则
对于合作的患者,主要是通过交谈了解其经历、内心体验和感受,尽量全面关注患者的问题,重点解决当前最主要的问题。以开放式提问为主,如果交谈过程使用了封闭式提问,要留给患者充分的时间表达观点、看法、内心体验等。除非离题太远,不要随意打断谈话。结束前,可简单复述患者关心的主要问题,并询问还有没有其他未涉及的情况,告知患者可能的治疗方案,邀请并鼓励患者共同商量下一步计划。
检查者的语言应通俗易懂,避免使用审讯式提问及专业术语。在检查前,检查者必须先掌握精神检查的内容,建立基本的内容框架及提纲,但避免按照书本检查的顺序生搬硬套,低年资医生平时需积累症状的通俗问法,例如可将量表的某些条目转换成通俗易懂的话语,记录有经验的医生的检查话语等。对于初学者,为了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可提早列举提纲,检查时适当做简单笔记。
(三)坚持“三注意”原则
检查过程灵活运用观察、倾听、提问这三个核心的沟通技巧。一是保持敏锐的观察力,注意观察患者的外貌穿着、表情、眼神、动作行为、说话方式等非言语表达,尤其是兴奋、木僵、不合作患者,更需耐心细致地观察言行表现。二是注意倾听,鼓励患者自由阐述,充分表达其意愿及感受,理解患者的想法、需求、信念、期望,但有时需要适当引导到主要症状。三是要注意把握提问的时机和方式。例如,面对有妄想症状的患者,谈及周围人时可适当询问“你周围人(如同事、家人等)对你态度怎样?有没有人对你不友好,或者故意使坏的?”检查时先问一般性问题(如饮食、睡眠、日常生活等),然后过渡到有关症状问题,敏感问题放到最后补充,同时避免有诱导或暗示的提问。
(四)坚持“三不”原则
精神检查的“三不”原则:不陷入争辩、不轻易打断、不对患者进行法律或道德评判。在精神检查过程中,被检查者的精神症状会影响其语言、情绪、行为方式甚至生活习惯,作为检查者应该理解这些病态表现,保持中立的态度,不要急于打断被检查者的陈述,不要对被检查者进行说教,更不要与其争执,或训斥被检查者。
(五)个体化原则
交谈方式可根据不同对象而采取不同的方式,这样可得到事半功倍的检查效果,甚至有治疗的效果。例如:对抑郁、消极的患者,可采用热情、鼓励的言语;对兴奋、言语增多的躁狂患者,需要更多地引导到主题上;对幻觉、妄想等敏感多疑的患者,尽可能让其描述,不争辩或指正;对明显紊乱,甚至有攻击性的患者,适当减少言语交流,着重观察其言行举止;对刚入院不合作的患者,开始可询问“你想回家/出院吗?那么谁来办理出院呢?”这样更容易引起患者注意,再进行检查;对于有躯体不适主诉的患者,注意结合体格检查,避免遗漏器质性疾病的可能,耽误诊治时间。
(六)环境与时间要求
精神检查时应避免过多人员围绕着被检查者,条件允许可由检查者和被查者一对一进行。但若被检查者是儿童,需判断是否适合在陌生环境单独进行检查(必要时邀请陪同者一起)。若病史提示暴力风险较高,可由两位以上医务人员协同开展精神检查。交流时座位/站姿在同一水平上成斜角相交,相距1.5米左右为宜。检查时间把握在20~45分钟间,最长不应超过1小时。对不合作的被检查者,精神检查的时间更不宜过长,可多次进行。
(七)冲动行为的防范
检查者需保持高度的专业敏感性,检查前需注意:根据病史(包括既往暴力行为)充分做好自伤自杀、伤人、毁物等冲动行为的评估;告知同事检查地点、大概时间,必要时邀请其他工作人员在场以保证安全;进入检查室需观察周围环境(如安全出口、有无危险物品等)。检查时密切关注患者表现,做好自我保护,防止暴力、自伤等冲动行为的发生。如果遇到误解、言语攻击等不合作患者,检查者要加强专业修养,保持情绪稳定,尽量采取适当的言语安抚,避免升级为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