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1)单独招生
考核科目:文化素质+专业技能。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计满分4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成绩满分200分,其中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通知要求。
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能够被录取。
英语成绩低于英语满分30%(不包括30%)的考生不能够被录取。
(2)综合评价招生
考核科目: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合计满分3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赋分。
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英语成绩低于英语满分30%(不包括30%)的考生不能够被录取。
2.考试时间
2026年3月7日
3.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现场考试,地点: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青岛市黄岛区翠岛路123号)
注: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4.免试政策
①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获得金银铜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
②材料报送: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加盖所在中学或者单位公章后连同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于2月26日16:00前提交学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海军路1166号 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85752335)
备注:未尽事宜以学院官网发布的《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