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市北区公办学校转入条件的学生家长可通过手机登录服务平台提交转学申请。
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9:00—2月1日(星期日)17:00,符合市北区公办学校转入条件的学生家长,可在服务平台开放期间,通过手机登录服务平台提交转学申请,填报、修改有关信息。
家长需通过手机端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完成L4等级实人认证后,在APP内进入“市北区义务教育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填报流程可参照填报指南)。
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注册、具有全国学籍号且目前在校正常就读的非起始和毕业年级学生:
一、在青岛市内三区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
学生户口需迁移至市北区房产,该房产地址距离现就读学校超过四公里,可提出转学申请。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市北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特殊情况(产权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籍)还需提供能证明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在青岛市内三区以外就读的学生
(一)市北区户籍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市北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 特殊情况(产权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籍)还需提供能证明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学生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其中一人户籍为青岛市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学生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备案日期)至2026年2月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4.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青岛市务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社保证明: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6年2月1日满半年;可自行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B.营业执照:由青岛市或区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6年2月1日满半年,且正常经营。
2026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5:00,家长登录平台,查询转学安置结果,请家长确保信息填报中的手机信息准确无误。
近年来,市北区中小学在校生数量逐年激增,学位供给持续紧张,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经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区域学校的办学规模、学位情况等统筹安置。
浮山后各中小学、启元学校、滨海学校等热点区域学校各年级学位几乎饱和,对于申请转学至上述区域就读的学生,将按照其落户至所购房产的时间长短进行排序,由区教体局根据区域整体学位情况进行安置,对于购房、落户时间不足一年的,原则上不在热点区域学校安置,由区教体局统筹周边区域学校安置。
截止目前,浮山后区域各小学2022级、2021级,市北中学小学部2024级、2023级,明德小学2024级、2022级、2021级等年级已无空余学位,不再接收转入学生。
1.所有申请转学的学生均需在全国学籍系统内具有全国学籍号,且学籍信息无异常,可以正常办理转学业务。各学段起始和毕业年级(一年级、六年级、七年级、九年级)不办理转学。
2.请家长如实填报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转学资格,同时将提供虚假材料的监护人作为失信人纳入国家征信体系“黑名单”。
3.为更好地服务家长,即日起至2月5日位于市北区洮南路93号的“市北区中小学生招生咨询服务站”继续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家长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市北区招生服务咨询电话6675100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