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把结论写出来
从山东烟台市委组织部部长转任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虽然同样都为副厅级,但是小编认为并不是简单的平调,而是平调进一步重用,因为其职务权重与职权影响力范围,大为提升。
1、 职务重要性的提升
市委组织部部长:主要负责本市党的组织建设、干部考核管理,人才工作等方面,对全省处级、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具有重要话语权,是市委核心部门的负责人,也是市委五人小组成员,但是其工作主要是聚焦于组织领域,其主管方向较为单一。
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在市委班子固定排名第三,仅次于市委书记与市长。其主要工作职责为协作市委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在市委决策中,在对全市重大项目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参与全市的重大事项的谋划决策,再者还同时兼任了政法委书记,协调全市政法系统,联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全市政法系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与决策权,这种兼任使其职务的综合性与全局性更强,对全市工作的影响更广泛。
2、发展前景更优
因为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在市委班子排名中靠前,作为市委书记的重要助手,在市委决策层处于重用地位,有更多参与市委重大决策的机会,再者从后续发展来看,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是正厅级岗位的重要晋升干部来源,为后续担任市长、市委书记提供了更为广阔更有利的条件。而市委组织部部长上升路径相对较窄,倘若想要升为正厅级职务,还需先升任市委副书记这个重要步骤,才能有更进一步的晋升机会。
3、工作权力与职务范围提升
市委组织部部长通常围绕组织工作行使权力,其较为单一,权力范围主要集中在干部和人才领域工作。
而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不仅参与全市重大决策,而且还负责全市政法系统,其权力影响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政法等多方面,能够调动的资源更多。
综上:小编认为市委组织部部长转任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属平调进一步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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