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技能资格)材料;
工资薪酬发放凭证,包括申报单位提供的工资账单(或工资发放相关证明)、申报人提供的银行流水等;
社保缴纳情况;
其他审核主管部门认定应予以补充佐证的材料。
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综合服务系统“人才补贴申报”平台申报,实行全程网办。申报人所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按隶属关系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争议的,需到现场进行核查。
申报工作结束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批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涉密问题不宜对外公示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不对外公示,以适当方式在单位内部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
链接:https://rshj.yantai.gov.cn/art/2024/11/28/art_23366_2908427.html
政策文件:《关于调整部分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 购房补贴政策的补充规定》
链接:https://rcyt.yttalent.com/jeecms/htmlrcyt/rczc/zcwj/sjzcwj/20251020/3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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