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深蓝”,青岛蓝谷新成立一只基金。
天眼查显示,青岛蓝谷海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近日正式成立。
这家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青岛蓝谷海泉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经营范围明确指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从合伙人结构来看,这只基金由青岛蓝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蓝谷海泉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及北京蓝色之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拆解“出资三角”
要了解青岛蓝谷海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得先了解其“合伙人”阵容。
作为出资方之一,青岛蓝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青岛蓝谷管理局所属国有企业青岛海洋科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主要从事产业招商服务、产业园服务、加速器服务等业务。
而青岛蓝谷海泉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不仅是出资方之一,还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值得一提的是,青岛蓝谷海泉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是青岛蓝谷管理局所属国有企业青岛蓝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北京蓝色之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唯一一个名字里带“北京”的出资方,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外部资本。
但深究其股权结构,实际上是由青岛海科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而海科控股,正是蓝谷管理局所属的另一家核心国有资本运作平台。
其加入的好处是可以通过北京的窗口,对接京津冀的科技资源和头部创投机构,把北京的好项目、好技术“引流”回青岛蓝谷实现产业化。
综合这三家企业的背景,意味着青岛蓝谷组建的这只20亿基金中,有鲜明的“耐心资本”和“政策性资金”属性。
要知道,相比于社会资本的短期回报和快速退出,国资背景更能承受长周期的回报压力,这对于研发周期长、风险高、资金沉淀大的海洋产业来说,是续命的“氧气”。
此外也说明蓝谷方面对海洋产业的发展不仅有信心,而且做好了“长跑”的准备,不急于求成,更看重产业生态的长期培育。
为何在此时成立?
作为首个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青岛蓝谷肩负着经略海洋的重要使命。
当然这里也不缺科研机构,集聚崂山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山东大学等科研机构与高校50余家,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400余人,培育各类创新平台110余个。
但痛点在于,实验室里的成果很多,但转化为商品、形成大规模海洋产业集群的相对较少。
简言之,蓝谷有“大院大所”,缺“大厂大企”;有“源头创新”,缺“产业终端”。
从这个角度来说,基金的落地更多为了解决“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和“产业链补链强链”的问题。
从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来看,其打法将非常灵活。
结合青岛蓝谷的产业基础,可以在“深蓝”领域有不少重点领域的布局。
在海洋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如深海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海上风电装备,蓝谷拥有大量海洋科研仪器,可以通过投资引入上下游企业,把“仪器”变成“产品”;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是青岛的传统优势领域,也是高附加值产业,利用蓝谷在海洋生物资源研究上的优势,可以投资创新药、功能性食品企业。
此外像海洋新材料行业,深海环境对材料要求极高,这是典型的“卡脖子”领域,也是硬科技投资的重点。
当然,如果把视野拉大到整个青岛市,青岛蓝谷成立这只基金,更是对“青岛科创大走廊”战略的一次精准卡位。
在加快推进的科创大走廊建设中,青岛蓝谷、李沧、崂山正按照各自目标定位,成为大走廊建设的“三驾马车”。
而位于北端端点的青岛蓝谷被赋予“海洋科技城”定位,旨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海洋产业发展高地。
要想实现目标,蓝谷就不能只做“实验室”,而是要有更多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
如何破题产业发展,对于新成立的青岛蓝谷海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手握重金只是第一步,而能否把钱花在刀刃上,才是真正的考验。
海洋产业有个显著特点:“三高一长”——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门槛、长回报周期。
以深海装备为例,一台深海机器人的研发投入动辄数千万甚至更高,且需要经历极其严苛的海试验证,从实验室样品到商品,往往需要5到8年甚至更久。这就意味着必须具备陪跑的战略定力。
此外,风险控制始终是重中之重。海洋产业技术壁垒极高,非专业人士很难看懂技术路线的真伪。这就要求蓝谷必须建立一套不同于传统招商模式的考核机制——不能只看短期的GDP和税收,而要看技术突破、看产业链补全、看龙头企业的培育。
组建一只20亿的产业基金,对于一个功能区来说,不是小数目。这不仅考验蓝谷管理层的投资眼光,更考验其风险控制能力。毕竟,海洋产业投资周期长、见效慢,需要的是长久的定力。
来源:凤凰网青岛
青岛市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4〕5号),大力推动我市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政策激励,提升专利质量,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优化市场服务,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充分发挥专利助推创新发展的强大动能作用,为推动全市科技水平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完成高校、科研机构盘点入库存量有效专利20000余件,专利转让许可活跃度明显提升。到2025年,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全市高校、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0亿元,备案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超过180亿元。到2026年,全市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和运用效益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专利产业化,加快价值实现
1.盘活存量专利。推进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存量专利盘点,开展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和跟踪反馈,逐步实现高校、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全覆盖。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筛选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登记入库,按照产业分类、技术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并组织企业对匹配推送专利进行评价反馈。通过项目路演、成果推介等形式开展供需对接,促进专利转化运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局)
2.做优新增专利。落实“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强化与企业联合攻关,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落实“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引导高校健全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机制。开展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试点工作,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和产业化能力。到2025年,推动10所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服务招标机制,强化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准入、考核、退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使用。积极参与“助企攀登”专项活动,指导重点企业完善核心专利布局,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民营经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落实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帮助企业对接更多优质资源,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探索开展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专项服务,降低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营经济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金融办、青岛证监局)
4.助推重点产业强链增效。围绕优势产业,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实施“强链计划”。围绕新兴产业,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实施“建链计划”。以产业、专利数据为基础,以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专利导航服务体系。发挥重大创新平台引领作用,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引导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 56005)》国际标准,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强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数据要素流通。面向未来产业等前沿技术领域,鼓励探索专利开源等运用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5.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平台,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为重点,开展专利产品备案,逐步实现重点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全覆盖。强化备案工作指导,加快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扩大我市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规模。推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民营经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
(二)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内生动力
6.完善专利转化激励措施。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模式,建立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成果转化良好氛围。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对达成并备案的许可事项,依法依规予以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运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优势,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条款审查,合理约定权利归属与收益分配。对全市高校、科研机构所在重点产业领域,经省评定认定为成功转化实施、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包)项目,给予奖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7.强化促进专利产出政策导向。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服务招标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使用,促进专利产出。高校、科研机构对持有的专利技术,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推动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对于由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授权超过5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善专利考核导向,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避免设置申请量约束性指标,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在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涉及专利指标的,要把专利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依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一体推进专利保护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健全专利风险预警机制,完善信用监管、维权援助、纠纷调解等服务。推进《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三)优化要素配置,构建良好生态
9.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完善专利开放许可、专利价值评估等配套措施。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筛选评价、信息对接、推广应用等服务,对经省评审认定为推动专利产业化成效显著的,给予奖补支持。做好专利实施、转让、许可、质押等各类知识产权交易相关基础数据统计。推动技术合同登记与专利转让、许可登记备案信息共享,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专利实施许可备案,扩大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有序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工作,探索开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广“知识产权质押保险贷款”,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科技型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开展融资,探索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的“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专利转化运用领域保险需求,探索开发专利许可、转化、海外布局及海外维权等领域的专利保险产品,提升承保理赔服务质量,为专利转化运用提供多层次保险保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金融监管局、市委金融办、青岛证监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民营经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提升转化运用服务水平。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效能升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引导树立以促进专利产业化为导向的服务理念,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服务领域,提供集成化专利转化运用解决方案。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性强、信用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专家型人才,参与服务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助力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转化运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局)
12.促进知识产权要素国际循环。发挥自由贸易(山东)试验区青岛片区示范引领作用,扩大知识产权贸易,加大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力度,探索构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控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技术进出口企业纳入企业便利化政策范围,为企业贸易外汇收支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鼓励海外专利权人、外商投资企业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来青岛转化实施专利技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国际交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自贸片区管委)
三、组织保障
各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强化与省有关部门工作对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对专利产业化项目中产生的高价值专利和转化效益高的企业等,做好分类统计和总结上报。各区(市)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专利转化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