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通报!1月19日,“碧海清风 公廉烟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权威消息:栖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监事会原主任娄振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违纪违法所得被依法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作为服务“三农”的关键部门,监事会本应是监督履职的“防火墙”,娄振垚却沦为“监守自盗”的反面典型,其违纪违法细节令人警醒!
一、核心案情速览
- 涉案人员:娄振垚(栖霞市供销社原党委副书记、监事会原主任)
- 处理结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所得+移送司法审查起诉
- 关键时间:2025年9月29日被查,2026年1月19日通报“双开”
二、六大违纪违法事实,触目惊心!
1.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视禁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还存在公车私用行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突出;
2. 违背组织原则:面对组织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企图蒙混过关,丧失党员干部基本政治觉悟;
3. 失守廉洁底线: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把公权力当成“摇钱树”;
4. 漠视群众纪律:在政策扶持等民生相关事项中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背离为人民服务宗旨;
5. 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履职不力、失职失责,辜负组织信任与重托;
6. 涉嫌严重犯罪:目无法纪、贪欲膨胀,不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还在合同变更、服务项目验收等环节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
三、案件警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娄振垚身为基层供销社领导干部,本应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此案再次释放强烈信号:不管身处何种岗位、手握多大权力,只要触碰纪法红线,就必将受到严肃追究;基层反腐没有“死角”,供销系统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更是监督执纪的重点。
唯有坚守初心、敬畏纪法,才能行稳致远;任何企图以权谋私、铤而走险的行为,终将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