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切实防范火灾风险,市消防救援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落实。
一、整治范围
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老旧小区改造及装饰装修工地。
二、整治时间
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
三、整治内容
1.检查建设、施工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检查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是否规范,火灾隐患整改是否形成闭环;检查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记录。
3.检查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现场安全监护措施及灭火准备是否到位。
4.检查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用房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装饰装修、保温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存放、使用管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5.检查施工现场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沙池等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有无堆放物料、设置障碍物等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是否规范,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隐患。
7.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8.依法查处未经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以及无资质、超越资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9.检查动火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执行。
10.检查动火动焊等特种作业与其他危险作业交叉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11.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使用管理,杜绝违规使用、一证多用。
12.检查临时消防设施与施工进度的同步设置及消防供水系统保障。
13.检查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及使用安全管理。
14.检查地下工程、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境通风条件,配备必要应急救援装备。
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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