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青岛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25〕12号)正式施行。这一由青岛市人社局、财政局与残联联合印发的新规,旨在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机制,为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新办法在原有基础上大幅优化认定标准与流程。明确将八类人群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包括大龄失业者(女40岁、男50岁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长、低保对象、持证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者、失地农民等。同时设立“负面清单”,如已创业、长期失联或无正当理由拒接帮扶者,将不予认定或取消资格,确保政策资源精准投向最需群体。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青岛此次全面推行“线上+线下”双轨申请模式。申请人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或“爱山东”APP提交材料,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公示。
更值得称道的是,对部分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事后核查”,既减轻群众负担,又强化信用约束。若发现虚假承诺,不仅身份被注销,已领取的补贴也将追回,涉嫌违法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
新规还建立严格的动态退出机制。一旦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享受养老待遇、移居境外或连续6个月未联系服务机构,其身份将自动取消,并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本人,确保政策“能进能出、应退尽退”。
据青岛市人社局透露,截至2025年底,全市累计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超8万人,年均发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超3亿元。新办法实施后,预计将有更多边缘群体被纳入帮扶视野,尤其利好单亲家庭、失地农民等以往易被忽视的群体。
在高质量充分就业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青岛此举不仅是对中央“兜牢民生底线”要求的积极响应,更以制度创新彰显城市温度——让每一个努力生活的人都不被时代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