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无人机应用越来越广泛
“黑飞” 问题随之而来
对公共安全和航空秩序造成威胁
芝罘公安
严厉打击相关领域违法行为
先后办理两起无人机“黑飞”案件
2人被依法严惩

1月8日,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卧龙派出所联合抓获一名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工具罪嫌疑人刘某。
经查,2024年至2025年中旬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通过在某软件发布解除无人机禁飞限制的内容吸引客户,后联系其上家,通过远程控制软件帮助客户远程操作解除无人机禁飞限制,从中非法获利6000余元。
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1日,毓璜顶派出所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人员孙某。
经查,2025年12月31日21时许,孙某操控一架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第一海水浴场起飞,飞行至阳光100附近时被烟台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侦测发现并进行反制击落。孙某此次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高度最高达到真高411米,且未经过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
目前,孙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黑飞”是一个俗称,特指一切违反国家空域管理、航空管理、治安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行为。简单来说,只要飞行活动缺乏法律授权或突破监管限制,就属于“黑飞”。如:未实名登记飞行、无资质飞行、未报备飞行、侵入禁飞区域、不遵守飞行限制、使用未经准入的设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