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蓝色技术攻坚2.0”行动:在已有布局基础上,更加聚焦产业共性技术与关键瓶颈。未来五年,面向深海矿产资源商业化开采、海洋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海洋防腐防污新材料、船舶智能航行系统等领域,组织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
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创新主体地位:
激励投入:实施涉海企业研发投入“倍增计划”,对研发投入持续增长且占销售收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最高比例的后补助。
建设载体: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鼓励企业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保护产权:建立快速授权的海洋知识产权审查机制,设立中国(青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洋产业分中心,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
构筑科技成果产业化“高速通道”:规划建设青岛市海洋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示范基地集群,提供从技术可行性验证、工程化样机试制到小批量试生产的全链条服务。设立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专门投资于经概念验证的早期项目。
推动海洋数据要素价值化改革:依托青岛海洋大数据应用中心,开展数据资产登记、评估、入表试点。建立政府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海洋环境、航运物流、渔业资源等公共数据。探索建立海洋数据交易市场,发展数据经纪、数据审计等新业态。
创新发展“蓝色金融”体系:争取设立蓝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银行机构设立蓝色金融事业部,开发基于未来碳汇收益权的质押贷款、基于船舶能效的绿色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蓝色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推动设立专业性海洋保险公司或专营机构。
全面推行“人工智能+海洋产业”行动:设立“人工智能赋能海洋产业”专项,支持AI技术在海洋预报、生态监测、船舶故障诊断、水产养殖精准投喂等场景的应用。鼓励企业运用AI进行研发仿真、工艺优化和质量检测。
引领海洋产业绿色低碳革命:在董家口等区域规划建设近零碳产业园,严格产业准入标准。大力发展海上光伏、海上风电,配套发展储能产业。推动航运业加快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甲醇等低碳燃料,支持青岛港打造“零碳港口”典范。发展海洋碳汇监测与核算技术,积极参与国家碳市场建设。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发挥战略功能:推动青岛海洋发展集团、青岛国信集团等市属国企,更加聚焦海洋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战略性海洋产业培育、海洋科技风险投资等功能。鼓励国企通过投资入股、联合研发等方式,引领带动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共同开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