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青岛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回青就医怎么办?
青岛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回青就医仍可结算报销。其中,临时备案期间回青就医,医保待遇不受影响。长期备案期间回青就医,按临时就医报销待遇执行,会降低报销比例20个百分点。
所以,青岛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尤其是长期备案)后,回青岛市长期居住的,要及时终止原异地就医备案;变更长期居住地的,要及时终止原异地就医备案,然后重新办理。临时备案人员可随时撤销或终止备案。长期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发生费用的,6个月内不允许撤销备案;未在备案地发生费用可随时撤销备案。参保人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自行申请变更备案,无需审批,具体操作如下:
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进入公众号首页。进入【异地就医】模块后,页面顶端展示现有的异地就医备案名片,名片上有“撤销”和“变更”两个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