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朱崇发,男,汉族,户籍地青岛市即墨区天井山一路396号3号楼1单元301户,身份证号码:37028219820519****。
执行案号:(2025)鲁0215执783号
执行标的:67830.64元及其利息
执行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
执行线索条件和资金:
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且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刘元琳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发放悬赏金。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各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郑重承诺:
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财产线索的有效情况予以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