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情况
青岛顺亿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4日,系经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高雄路18号13C,法定代表人为庞金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057254458Y,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为2012年11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受托代理房地产销售;批发: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酒店用品、厨具设备、办公用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器设备、装饰材料、广告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纸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依法设立并被列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一级管理人。
(二)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况。
(三)申报机构拟委派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申报机构近五年来作为管理人共办结2件以上重大复杂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案件,或具备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成功办结经验;
(四)申报机构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五)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六)申报机构不存在因履职不当引发重大舆情和稳定事件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规模、执业人数、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材料、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
2.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第(三)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文书、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
3. 青岛顺亿投资有限公司的重整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思路、计划、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疑难问题的针对性解决预案等。
4.申报机构及派出人员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相关证明;
5.申报机构拟参与本案管理人选任的报酬及折扣方案;
6.申报机构至本公告截止之日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7.申报机构及派出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机构应就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1.申报机构须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取消本次参与资格,并暂停在三年内担任本院新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资格。
2.履职中将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监督。
3.参与本次竞争的中介机构不得擅自将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同一家中介机构团队成员之间不得相互借用业绩,申报时提报的负责人、核心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案件审理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更换。
4.如实向本院说明与本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等情况。
五、选任规则
本院采取在全部符合报名条件的中介机构中以摇号方式确定首选管理人以及备选管理人,首选管理人为一家,备选管理人为两家并根据摇号结果确定备选顺序;仅一家中介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首选管理人。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选任管理人的报名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止。申报机构应于指定期限届满前将准备好的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七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本院司法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nfygz@163.com。
联系电话:0532-80880858
联系人:司法技术中心 田孝雨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市南法院 司法技术中心 收
七、摇号时间
2026年 2月12日下午2点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市南区山东路16号)第20法庭进行摇号确定青岛顺亿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按照本公告程序报名成功的中介机构可以派员(需持有效委托)到场监督。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