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19号1101户(可贷款)
一、变时间及地点:
变卖时间:2026年2月2日10时至2026年4月3日10时(延时除外)
变卖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变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2/08二、变卖标的: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19号1101户
变卖价:2083876元,保证金:208387元,增价幅度:10419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经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成分的确定及变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人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因变卖标的不能过户、延迟过户所造成的费用负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产生二次过户费用,参照第八条规定处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后竞拍购买司法拍卖房产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关拍卖房产的购房资格条件,相关购房资格条件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结果为基准。
4、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了解相关限购政策并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当事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不具备购买资格导致房产变卖后无法过户的,本次变卖行为无效,相关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以虚假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造成损失,应当同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竞买人以虚假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视情况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变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成交确认裁定前,房屋竞买人应当向本院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本院核查通过后将依法出具不动产过户裁定书。审查未通过导致本次拍卖流拍,相关法律后果同本提示第二项。
6、房屋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以上法定规定内容同样适用。申请人因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房产无法以物抵债,相关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7、看样联系人:孙法官 电话:0532-80880871。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看样时间:自行看样
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联系方式
法院咨询电话:肖法官(0532-80880961)(请于每周一16:00-17:00之间咨询)
法 院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
司辅咨询电话:山东鑫诺司辅清算事务集团有限公司17657051127 17657051128
(友情提示:请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拍卖流程及贷款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变卖:青岛市即墨区埠惜路760号102号楼3单元202户(可贷款)一、变卖时间及地点:
变卖时间:2026年2月2日10时至2026年4月3日10时(延时除外)
变卖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变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2/08
二、变卖标的:
1、变卖对象范围:
青岛市即墨区埠惜路760号102号楼3单元202户
2、变卖对象基本状况:
3、变卖价格
变卖价:322737元,保证金:32273元,增价幅度:3227元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经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成分的确定及变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人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因变卖标的不能过户、延迟过户所造成的费用负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产生二次过户费用,参照第八条规定处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后竞拍购买司法拍卖房产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关拍卖房产的购房资格条件,相关购房资格条件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结果为基准。
4、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了解相关限购政策并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当事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不具备购买资格导致房产变卖后无法过户的,本次变卖行为无效,相关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以虚假购房资格参与司法变卖房产活动且变卖成交造成损失,应当同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竞买人以虚假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视情况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变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成交确认裁定前,房屋竞买人应当向本院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本院核查通过后将依法出具不动产过户裁定书。审查未通过导致本次拍卖流拍,相关法律后果同本提示第二项。
6、房屋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以上法定规定内容同样适用。申请人因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房产无法以物抵债,相关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7、看样联系电话:0532-80880740。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看样时间:自行看样
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联系方式
法院咨询电话:房法官(0532-80880571)(请于每周一16:00-17:00之间咨询)
法 院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
司辅咨询电话:山东鑫诺司辅清算事务集团有限公司17657051127 17657051128
(友情提示:请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拍卖流程及贷款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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