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校健身人员进校使用体育场地设施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2.入校健身人员进校使用体育场地,必须对自身健康安全负责,参与健身活动须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科学锻炼,参与适合自身的运动项目,不做危险动作,不做影响自身健康的运动,预防运动损伤,活动期间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入校健身人员承担法律责任。3.首次入校健身人员应持身份证,扫码或填写《使用学校体育场地健身承诺书》登记后进入学校。再次入校健身人员需在认真阅读《青岛虎山路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规定》后,确认能严格遵守的前提下,在入校健身登记册上签字登记入校。未成年人须在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活动。4.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校园。患有精神疾病、严重的心血管疾病、传染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谢绝入校锻炼。
5.入校健身人员须穿着软底运动鞋,严禁从事任何危险运动项目。禁止开展丢掷铅球、垒球、标枪、铁饼等及其他高危险性的运动项目,如不遵守规定,由此引发的意外,实施者需承担法律责任。6.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按规定使用,并维护。入校健身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或故意损坏。如损坏,应负赔偿责任;如因擅自移动或故意损坏发生人身安全意外,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入校健身人员要爱护校园内的公共财物和绿化植物,不得进入与健身无关的场地。
7.入校健身要维护场地内整洁,严禁携带宠物、危险物品和零食等进入校园,请勿在校园内用餐或到校园从事与健身无关的活动。
8.入校健身人员严禁将机动车开进校园,严禁携带自行车、滑板车、轮滑等易损坏场地的器具设备进入校园。不建议入校健身人员将婴儿置于婴儿车内带入运动场地,否则,需该健身人员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9.若进校健身人员已达到学校开放容量的最高限定人数,工作人员可视情况采取控制人员进校等应急措施,健身居民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停止进校或有序退场。10.体育场地设施遇学校维修改造、举办大型活动、艺术体育比赛等或遇天气等客观条件影响不适宜运动时,学校将发布公告暂停开放。11.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园开放场地内开展团体性体育活动和任何商业活动。对于不遵守管理规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入校人员,学校有权取消其入校健身资格。
12.入校健身人员需关注学校关于室外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相关信息通知,合理安排健身时间。如有未尽事宜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进行咨询,遇有健身时发生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并拨打急救电话120,如遇纠纷、故意滋事扰乱等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13.学校室外田径场地、乒乓球场地对外开放,卫生间在一楼教学楼位置,对外开放使用,其他场地和设施暂不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