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和单独招生运动专长类(限田径、篮球、排球三个项目)考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进行。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单独招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综合成绩总分,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7日。
2.综合评价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运动专长类(限田径、篮球、排球三个项目)考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学校组织,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认知与了解,对专业的兴趣、认同感和目标定位,以及考生的职业发展能力。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200分,依据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十科组成,每科成绩合格计20分,不合格计5分;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综合成绩总分,总分400分。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7日。
3.单独招生运动专长类(限田径、篮球、排球三个项目)和综合评价招生运动专长类(限田径、篮球、排球三个项目)考生依据(鲁教学字[2019]5号)文件,需具备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前)。考生须持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秩序册原件及成绩证书原件,于2026年2月25日上午8:00-12:00到学校办公楼一楼报告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报名及参加学校招生考试。
4.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面试考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请考生于2026年3月4日起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ytvc.edu.cn/)点击浮动窗口《单招综评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1.设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单独招生普通类综合成绩低于300分、综合评价普通类综合成绩低于350分的考生,无论各专业是否报满,一律不予录取。
2.单独招生按照公布的分专业计划,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有缺考者不予录取。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或类别。
3.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公布的分专业计划,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面试有缺考者不予录取。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或类别。
4. 单独招生运动专长类(限田径、篮球、排球三个项目)和综合评价招生运动专长类(限田径、篮球、排球三个项目)考生按照公布的分专业计划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素质考试、面试考试有缺考者不予录取。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或类别。
5.在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录取时,如若录取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分的情况,单独招生将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同,将依据校考科目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顺序分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将依据面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按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7.公示期内拟录取名单有异议以及退录考生等空出的剩余计划,将在本校其他专业及类别调剂录取使用。如无符合条件考生,招生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8.根据录取结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9.凡在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