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市范围内,发现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等)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存在以下违法违规或不规范行为的,均可提供线索:
1.伪造编造专利申请人信息行为:伪造编造专利申请人信息、注册倒卖账号等违法牟利行为,冒用或者购买信息伪造专利申请人的行为。
2.编造专利申请行为:不以真实发明创造为基础、弄虚作假提出专利申请的行为。
3.非正常申请及代理行为:大量提交或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
4.弄虚作假行为: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公章、签名,或伪造地理标志史料等行为。
5.代理恶意商标申请等行为:代理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注册具有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或恶意提起商标“撤三”申请等行为。
6.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完成商标代理备案,擅自开展相关代理业务。
7.不正当手段招揽代理业务行为:冒用政府机关名义和官方标志、提供发明人“挂名”服务、声称“包授权”“具有特殊通道”、发布“挂证”业务信息等违法行为。
8.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倒卖、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设立虚假分支机构;代理机构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却继续执业;在互联网平台违规发布、展示无资质代理招揽信息且拒不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