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成功入选全国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此次有奖发票试点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八大民生消费领域,均为市民日常高频消费场景。试点实施期为6个月,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烟台辖区内合规经营主体消费,取得符合要求的发票即可参与抽奖。单张发票奖项金额最高800元。
参与抽奖的发票需满足四项关键条件:一是单张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二是发票类别为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三是购买方需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确保开票信息与后续抽奖实名认证信息一致;四是发票需以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义取得,企业和单位抬头发票不具备参与资格。消费者可通过指定平台即可完成发票上传、抽奖及兑奖,奖金将直接划转至个人账户或平台红包,实现“消费开票、线上兑奖”的便捷体验。
目前,烟台市相关部门正积极推进实施方案制定、技术平台对接等筹备工作,力争在春节前正式启动有奖发票活动。具体的抽奖规则、奖项设置及兑奖流程,将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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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消费新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