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九水路街道,被指干涉米罗湾小区业委会选举,官方答复却引用街道自身说法称“未发现问题”,这一处理方式,引发公众对程序正当性与调查公正性的质疑。
近日,有市民通过问政平台反映: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干涉米罗湾小区新一届业委会选举。李沧区答复如下: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九水街道办事处与您联系,未发现您反映的问题。米罗湾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在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进行。若您还需相关咨询或帮助,可与九水街道办事处联系。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这种答复意味着:街道既是业委会选举的监督者,也可能成为被监督对象;当街道被举报干涉选举时,应由更高层级或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调查,而非自行调查并出具结论。
答复中“经九水街道办事处与您联系,未发现您反映的问题”的表述,存在明显程序缺陷:街道作为被投诉对象,同时担任调查主体,违反行政程序中的回避原则,这种 "自查自证清白" 的模式,难以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若街道存在干涉行为,要求其自行承认并纠正,不符合行政行为的基本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