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赛形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全国竞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 (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参赛基本要求。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金奖、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本届竞赛。已获往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但未获得往届以上竞赛全国金奖、银奖的项目可以报名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