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西市民反映,青岛凯龙石墨制品有限公司拟在莱西市804省道北珠海路东建设年产5000吨特种合金石墨及2000吨石墨密封材料项目,目前已进入规划方案公示阶段。经调查和分析,本人提出如下重大合法性和风险问题,供贵单位审慎核查。企业原厂址自2000年以来长期经营石墨制品,但未能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批复文号不明,政府未明确公开),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条、第三十条及相关实施条例。
开工前未依法取得环评批复,属于违法建设风险事件,直接涉及审批部门的法律责任。新厂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1101.8平方米,企业历史财务情况显示:年纳税额约 20万元左右,远不足以覆盖上述投资金额,资金来路极不透明。
根据《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条例》及报建审批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说明资金来源,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可持续,否则不应批准开工。旧址环评疑似缺失,新厂搬迁可能延续不合规排污行为。投资资金来源不明,疑似偷税漏税。未明确环评批复与资金来源前审批新厂,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条例》本人提交本意见,旨在保障公共环境安全、合法建设秩序及政府审批责任,并请求贵单位依法重视上述问题,慎重审查该新厂搬迁项目的建设合法性与资金来源情况。
就此,莱西市自然资源局回复称,反映的青岛凯龙石墨制品有限公司新厂搬迁项目投资与环评合法性问题的监督意见问题,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落实。经落实,该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规划许可手续正在办理。项目环评批复及资金来源情况审查不属于我局许可的前置审查要件,建议您向环保及税务部门咨询反映。如您仍有疑问,请联系莱西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服务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反映,联系电话:0532-81871601。
2026年1月26日已向来信人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