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 (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体检
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和正常学籍注册。录取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在学院的体检中发现不适合在校学习的情况,将对学生进行劝退,对体检中发现不适合学所报专业的,将调整所学专业。
(三)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6年2月25日—2月27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我院及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
(四)报名、考试费
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取。报考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前向我院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缴费方式请在考前关注我院官方通知。
第十二条 考试工作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为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8日,考试方式采用线下笔试,请考生于考前关注学院官方通知,及时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的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执行。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1、我院认真组织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参考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以赋分方式进行,总分为200分。
2、规范进行考生素质测试。我院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本校素质测试的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时间为2026年3月8日,采用线下笔试的方式,总分为230分。请考生于考前关注学院官方通知,及时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我院2026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8日上午9:00-11:00。采用线下笔试的方式,请考生考前三天随时关注学院官网。
(四)命题、考核与评卷
1、考试科目命题均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测试及阅卷。
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评卷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录取: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体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须同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我院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我院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构成,不参加我院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考生。
(四)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录取需要,单独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以进行互调。
(五)拟录取名单我院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3天。如有异议者可对本人成绩及录取结果申请进行复核。
第十六条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