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直通1月30日讯 农民工五万元血汗钱为何成了“无头账”?关键人“隐身”、承诺方“变脸”,烟台芝罘区和为贵多方协调难破僵局。
欠薪根源:口头约定的脆弱与合同链条的断裂
2023年,肖文波等十余名农民工经中间人介绍,进入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荆山路1地块”项目抢工。该项目总包方为大连文森特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森特公司”),分包方为沈阳风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为李永涛。
双方仅作口头约定按工程量结算,总计15.9万余元。这种口头约定的脆弱性,为后续纠纷埋下伏笔——完工后,李永涛支付4万元便失联,工程量结算更无下文。农民工的维权之路,从一开始就陷入“无凭无据”的被动境地。
《承诺书》的由来:压力之下的“权宜之计”
2024年3月,在多次追讨无果、往返政府部门近40趟后,农民工找到项目总包方文森特公司。文森特公司垫付5万元至工人账户,并出具盖有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该承诺书明确写道:“三个月内若分包方李永涛及沈阳风景园林公司拒不支付剩余5万元,则由总包方文森特公司予以支付。”
“当时文森特是承认我们干的活儿,承认工程量之后,才回去签的这个协议。”肖文波强调,“当时盖章,必然是认可的。若不认可,白纸黑字,包括公司章,是怎么盖上的?”
然而,这份曾被农民工视为“定心丸”的承诺书,如今却成了新的争议焦点。
关键人的“隐身术”:“从无法联系”到“已联系上却不出面”
第一阶段:承诺时的“失联”
文森特公司财务部长张总在协调会上坦言,出具承诺书时,公司未能联系上李永涛,“只是迫于当时工人讨薪压力,并考虑到工人存在的实际困难,先行垫付5万元”。
第二阶段:履约时的“现身”
当三个月期限届满,工人要求支付剩余5万元时,文森特公司的态度发生转变。张总声称“后来联系上了李永涛”,并引用其观点:“李永涛始终坚持只欠肖文波75000元。”公司据此认为,已支付4万元加垫付5万元合计9万元,已超出李永涛承认的债务。
第三阶段:协调时的“缺席”
1月22日的协调会上,作为关键当事人的李永涛却未见踪影。工人表示,一直联系不上李永涛,包括当时提交工程量的该公司技术员也联系不到。
既然双方有争议,且总包方声称已联系上李永涛,为何不让其本人出席对质?对此,文森特张总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关键人的“时隐时现”,成为这场欠薪纠纷陷入“罗生门”的核心症结——需要其承担责任时“失联”,需要其对质核实时“隐身”,农民工的维权之路在各方推诿中陷入僵局。
监察部门的“双重标准”:既要“三年前证据”,又认“单方面方案”
第一重:苛刻的举证要求
芝罘区和为贵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李陆平队长要求农民工兄弟们必须提供3年前施工时期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讨薪农民工施工现场人脸照片、考勤表等。
这一要求本身就存在明显悖论:这些证据材料的拥有者应当是项目总包方文森特公司,而非农民工兄弟。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有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监督责任,考勤记录、用工台账等本就应由总包方保存。
更令人不解的是,李队长还质疑农民工曲广春只是负责开车接送工人的司机,不是施工人员。这种无端质疑,既无事实依据,更有推诿塞责之嫌——即便曲广春确为司机,其劳动报酬就不该支付吗?
第二重:证据到手后的“变脸”
即便如此,曲广春仍辗转多次,将现场施工照片、考勤表等证据材料提交给李队长。然而,当农民工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不可能的任务”后,李队长的态度却发生180度转变。
李队长变换口风,声称文森特公司给出的3.4万元就是“最终解决方案”,没有其他选项,“要就签字拿钱,不同意就爱到哪儿告到哪儿告!”
从“要证据”到“不要证据”,从“核实身份”到“接受压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立场为何与欠薪企业高度一致?这种“既要程序正义、又否实质正义”的做法,让本就弱势的农民工群体雪上加霜。
“市场价重新核算”:压价1.6万元的依据何在?
2026年1月6日,文森特公司3名代表在芝罘区和为贵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李队长的见证下,曾与肖文波、曲广春现场核算工资总额,文森特方面得出尚欠5万3千元的计算结果。肖、曲二人主动退让,3千元零头不要了,请按《承诺书》所载的5万元支付即可。
而在1月22日的协调会上,文森特公司提出新方案:基于“市场价重新核算”,只愿支付34000元,较承诺书约定的5万元压价1.6万元。
这一主张引发多重质疑:
1. 事实依据何在?张总称“根据李的陈述,并未欠那么多薪资”,但李永涛既未到场确认,其单方面陈述能否作为核算依据?
2. 法律基础何在?承诺书系文森特公司单方自愿出具,加盖公章即具法律效力。事后以“联系上了分包方”为由反悔,是否构成违约?
3. “市场价”以何为基准?协调会未明确“市场价”的核算标准、参照依据及第三方审计程序。若随意以“市场价”推翻书面承诺,契约精神何在?
4. 责任边界何在?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追偿。文森特公司作为总包方,其“先行清偿”责任不因分包方异议而免除。
六、困局之思:谁该为“罗生门”负责?
两年往返近40趟,从满怀希望到疲惫无奈,肖文波们的遭遇折射出工程建设领域劳资纠纷的典型困境:
口头约定脆弱,合同链条复杂,关键责任人缺位,总包方承诺随意反悔,公章的权威性让位于事后“算账”;监察部门失位,从“要证据”到“粗暴定案”,未能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
那张薄薄的《承诺书》,曾是他们眼中的希望,如今却更像一纸困局。当“白纸黑字”都需要反复质证,当“加盖公章”都可以事后推翻,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都为企业“站台”,农民工的血汗钱究竟该向谁要?
协调会最终未达成一致。肖文波说:“我们就想要回自己的血汗钱,怎么这么难?”
这个问题,需要文森特公司回答,需要精通“隐身术”的李永涛回答,需要“变脸”的李队长回答,更需要整个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体系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