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青岛银行济南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罚了65万元,还有两名分行高管挨了警告处分。这次被罚主要是因为两个问题:一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没管好,二是没盯紧流动资金贷款的实际用途。
具体的处罚信息很明确:罚单文号是鲁金罚决字〔2026〕1号,就是冲着这两项违规来的。
两名被追责的高管也各有对应的问题:
时任业务一部总经理的梁大诚,因为承兑汇票保证金管理不到位,拿到了鲁金罚决字〔2026〕3号的警告罚单;
时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的王少宇,则是没做好流动资金贷款的检查监督,对应的罚单文号是鲁金罚决字〔2026〕2号。
说白了,这两项违规都挺关键的。所谓承兑汇票保证金管理不尽职,可能就是保证金来源不合法,比如拿贷款的钱来充保证金,或者保证金比例不够、账户管理乱糟糟,没做到专款专用,这样很容易增加银行的业务风险。
而没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就是银行放完款之后没跟进,没确认这笔钱是不是真的用在了企业生产经营上。要是钱被挪去炒房、炒股,那信贷风险可就大了,这也是监管部门一直盯着的点。
其实这次处罚也能看出来,监管对银行的票据业务和信贷资金流向管得越来越严,就是为了堵住风险漏洞,逼着银行把内控和风险管理做到位。青岛银行济南分行接下来肯定得整改,把制度流程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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