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1)普通专业:设3个专业志愿(不含空中乘务专业、产品艺术设计专业、退役军人类专业),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空中乘务专业:设1个专业志愿,不能与其他专业兼报(填报专业2、专业3志愿无效),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仅录取专业1填报空中乘务专业考生)。
(3)产品艺术设计专业: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仅录取专业1填报产品艺术设计专业考生)。
(4)退役军人类专业:设3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综合评价招生
设3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备注:全省统一平台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或放弃志愿。对不符合我校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的志愿无效,由此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