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照公办高校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和标准确定工资待遇。其中博士按照博士引进层次首聘期年薪15万-60万,科研启动基金10万元-40万元,安家费10万-50万,未达层次博士按照副教授待遇执行,课题或各类项目等工作奖励单独计算。
2.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转接档案,接收户口,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人员缴纳职业年金。
设有超工作量绩效奖金、业绩积分奖励、高水平科研成果专项奖等专项奖金。
3.享受学校内“恒福金”政策,享受在职国内外访学进修资助、春节福利、中秋节福利、教师节福利等福利待遇。
4.在集团平台下,享受子女入托、入学等员工优惠政策(最高额度可优惠80%学费);对符合就业条件的家属,妥善安置在集团平台内就业或推荐到其他就业单位。
5.学校提供住宿空间,其中博士原则上提供独立套间公寓,或按学校规定领取最高不超过1500元/月的租房补贴;对特殊紧缺或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条件可实行“一事一议”。
6.学校协助办理青岛人才住房补贴(硕士研究生800元/月,连续申请36个月,或享受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连续申请36个月,或享受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重大节日发放购物积分;集团范围内年度免费体检,提供话费补贴、餐补、交通补贴、结婚基金、孝亲基金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