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栖霞网信、公安部门巡查发现,网民“占**”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相关视频在互联网传播,引发当地居民恐慌,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核实,网民“占**”身份系王某,其为博取流量故意发布虚假信息。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将王某传唤到案,王某对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温馨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和举报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