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4s店被曝新车“货不对版”,车主旧车国补还被锁定
订车时说好的白色反光镜、黑白轮毂,提车却全变成了黑色?更糟的是,国补资格已经锁定这辆“问题车”,换车就要白白丢掉补贴!烟台的孙先生,就遇上了这么一桩糟心事。孙先生回忆,当初和销售对接时,双方通过微信照片反复确认,选定的是白色车身、白色反光镜、黑白相间轮毂的车型。可真到提车那天,眼前的车却完全不是自己想要的样子,反光镜和轮毂全是黑色的,这让他当场就傻了眼。
更让孙先生崩溃的是,提车前他已经成功抢到了烟台市的车辆报废国补资格,而这个资格绑定的,正是眼前这辆“货不对版”的新车。“一换车,国补就没了,我之前的车也白报废了!”
为了解决问题,孙先生第一时间找4S店沟通。对方给出的方案是:把新车的轮毂和反光镜拆下来,换成约定的样式。这个提议被孙先生果断拒绝:“新车还没出厂就拆零件,这不直接成了二手车吗?我肯定不能同意!”无奈之下,孙先生提出让4S店补偿8000元,可双方就此陷入僵持,4S店不仅迟迟不给答复,甚至连负责人都不出面,只撂下一句“你们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吧”。走投无路的孙先生,先后向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场监管部门、烟台市商务局反映情况,结果却碰了壁。市场监管局表示,汽车销售相关事务归商务局管;商务局则称协调无果建议走司法途径,还表示“虚假宣传归工商管,我们没有这个职责”。孙先生维权的路,走得格外艰难。“我实在没有好办法,但让我就这样吃哑巴亏,心里咽不下这口气!”为了帮孙先生讨个说法,记者陪同他来到涉事的烟台明珠卫星上汽大众4S店,可工作人员直接拒绝了采访。山东万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浩给出了专业解答:孙先生和4S店的车辆买卖合同已然成立生效,双方通过照片明确约定了车辆细节,4S店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同时,孙先生因国补资格无法兑现的损失,也应当由4S店承担。后续孙先生在电话中表示,经过协商,4S店已经认识到自身问题,给予了相应补偿,这件事总算圆满解决。买车本是件开心事,谁也不想遇上“货不对版”的糟心事。在此也提醒各位车友,订车时一定要把车辆配置、颜色、细节等所有要求,白纸黑字写进合同,同时保留好和销售的聊天记录、沟通凭证,避免日后维权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