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3起案例公布如下↓↓↓
01
近日,网民刘某为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在互联网短视频平台转发一则视频,并编造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公众,引发网民转发和评论,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02
近日,网民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在抖音短视频平台虚构事实发布侮辱信息,引发广大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03
近日,烟台网民吕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一交通事故视频下发布评论:“住了十多人,有2个在ICU”。该评论发布后迅速引起网民关注。公安机关立即对视频及评论进行核实,经查证,此评论内容为虚假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吕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删除不实评论,消除不良影响。

烟台公安提醒您
这“三要”请牢记
转扩提醒身边人
来源 | 网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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